彩虹集团: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6-04-21  彩虹集团(003023)公司公告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成都

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万国超先生、邓立新女士、吴孟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万国超先生、邓立新女士、吴孟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