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我们认真审议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2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达成,解锁程序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履行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下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韩秋燕______________曾爱民_______________姜晏_______________
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