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丰城 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东鹏”)和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澧县新鹏”)分别收到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 局江西省税务局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 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丰城东鹏、澧县新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GR202536000673 2025年10月29日 三年
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 GR202543000040 2025年12月8日 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城东鹏、澧县新鹏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丰城东鹏、 澧县新鹏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连续三年内(即2025 年度至2027 年度),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丰城东鹏、澧县新鹏在2025 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 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其2025 年业绩产生影响,对后续年 度的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