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亚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8 日(星期五)15:00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4 月28 日(星期二)
室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永林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6 年5 月8 日下午15:00 在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 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5 月8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8 日9:15-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7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8,823,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08%。其 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2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41,524,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7%。
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257,300,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864%。通过网络投票表 决的股东共2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1,522,94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4%。
(2)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8,549,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83%;反对23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 弃权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250,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01%;反对23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1%;弃权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8,549,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83%;反对23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 弃权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250,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01%;反对23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9%;弃权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8,564,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133%;反对22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3%; 弃权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265,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63%;反对22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4%;弃权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3%。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8,541,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56%;反对2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弃权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241,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6%;反对23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5%;弃权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8%。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 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8,512,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59%;反对26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5%; 弃权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213,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0%;反对26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72%;弃权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98,532,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27%;反对25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7%; 弃权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233,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9%;反对25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8%;弃权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宋扬、陈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