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26  壶化股份(003002)公司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22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情况

1、2026 年5 月22 日,公司召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总股本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 元 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最终分红总额 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6 年5 月23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4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2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2 日。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6 月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东海湾大厦-证券部

3、咨询电话:0355-6010025

4、传真:0355-8778413

5、联系人:吴国良、侯亚鹏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