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7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7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2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9,357,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11,755,000股的51.643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70,805,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1,755,000股的 33.4374%。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00,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1,755,000股的 0.472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38,551,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1,755,000股的18.205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18,796,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1,755,000股的 8.8763%。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合计为19,796,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1,755,000股的9.3486%。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307,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5%;反对4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弃权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307,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5%;反对4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弃权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307,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5%;反对4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弃权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306,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4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弃权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 年中期分红 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307,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9%;反对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弃权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431,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3%;反对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 弃权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关联股东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数68,872,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430,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9%;反对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2%; 弃权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关联股东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数68,872,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306,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弃权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45,2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429%;反对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2238%;弃权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33%。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306,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4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 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496,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2%;反对4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7%; 弃权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关联股东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李吉鹏、王臣、李诺、刘学荣、向松 庭、赵晓风、江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数70,205,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8,379,2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 弃权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51,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737%;反对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1930%;弃权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33%。
关联股东李吉鹏、王臣、李诺、刘学荣、向松庭、赵晓风、江罗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回避股数1,333,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
12、逐项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12.1、审议通过了《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109,302,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8%;反对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弃权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41,2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227%;反对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2238%;弃权1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35%。
12.2、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109,306,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弃权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45,2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429%;反对4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2238%;弃权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33%。
12.3、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09,305,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1%;反对4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弃权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44,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409%;反对4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2258%;弃权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33%。
12.4、审议通过了《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表决情况:同意109,299,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反对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弃权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38,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105%;反对4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2233%;弃权1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62%。
12.5、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109,303,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2%;反对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弃权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42,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302%;反对4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2233%;弃权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5%。
12.6、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109,303,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3%;反对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弃权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42,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308%;反对4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2233%;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0%。
12.7、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09,303,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3%;反对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弃权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42,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308%;反对4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2233%;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0%。
12.8、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109,304,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4%;反对4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弃权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43,0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318%;反对4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2223%;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0%。
12.9、审议通过了《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09,304,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4%;反对4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弃权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42,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313%;反对4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2223%;弃权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65%。
12.10、审议通过了《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表决情况:同意109,298,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反对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弃权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37,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050%;反对4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2253%;弃权1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97%。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304,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4%;反对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弃权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42,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99.7313%;反对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2172%;弃权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15%。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左可波、胡阳春雪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