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号国贸大厦
座
层及
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交
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转让规则”)、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编制。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章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三章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 6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情况 ...... 9
第五章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3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5
第七章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6
第八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7
第九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18
第十章重大事项 ...... 19第十一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20
第一章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截至2025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末,兴瑞科技发行且存续的由中金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兴瑞转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 债券代码 | 127090.SZ |
| 债券简称 | 兴瑞转债 |
| 债券名称 | 2023年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债券期限(年) | 6 |
| 发行规模(亿元) | 4.62 |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债券余额(亿元) | 0.00 |
| 发行时票面利率 | 0.20% |
| 当期票面利率 | 0.80% |
|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情况 | 不适用 |
| 起息日 | 2023年7月24日 |
| 还本付息方式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 报告期付息日 | 2025年7月24日 |
| 是否担保 | 无担保 |
| 发行时主体评级 | AA- |
| 发行时债项评级 | AA- |
| 跟踪评级情况(主体) | AA- |
| 跟踪评级情况(债项) | AA- |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或挂牌转让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次。具体情况如下:
| 重大事项 | 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情况 |
|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鉴于公司将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上述规定,经计算“兴瑞转债”(债券代码:127090)的转股价格由25.90元/股调整为25.6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已公告 |
|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按0.099983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9,772,783.7元÷297,777,837股=0.0999832元/股(结果截取小数点后七位)。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25.60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999832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根据上述公式,P1=P0-D=25.60元/股-0.0999832元/股≈25.50元/股(保留小数点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兴瑞转债”(债券代码:127090)的转股价格由25.60元/股 | 已公告 |
| 重大事项 | 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情况 |
| 调整为25.50元/股,自2025年9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第三章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表: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中文名称 |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NingboSunriseElcTechnologyCo.,Ltd.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忠良 |
| 成立日期 | 2001年12月2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29,776.36万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路669号 |
| 邮政编码 | 315301 |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陈佳伟 |
| 电话号码 | 0574-63411656 |
| 传真号码 | 0574-63411657 |
| 电子邮箱 | sunrise001@zxec.com |
| 互联网网址 | www.zxec.com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0734241532X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镀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兴瑞科技是一家精密零组件制造及研发企业,产品涵盖电子连接器、结构件、镶嵌注塑集成件等,以创新研发与先进制造技术为核心,聚焦新能源汽车电子、智能终端、消费电子及AI服务器相关硬件领域,为行业高端客户提供定制化系统解决方案。
(二)经营情况分析
(1)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
表: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业务板块 | 本期 | 上年同期 | ||||||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
| 电子元器件 | 17.60 | 13.44 | 23.65 | 100.00 | 19.02 | 14.18 | 25.44 | 100.00 |
| 合计 | 17.60 | 13.44 | 23.65 | 100.00 | 19.02 | 14.18 | 25.44 | 100.00 |
(2)各主要产品、服务收入成本情况
表:各主要产品、服务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分产品或分服务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智能终端 | 5.13 | 3.68 | 28.20 | 16.36 | 18.53 | 减少1.31个百分点 |
| 汽车电子 | 8.63 | 6.46 | 25.12 | -17.15 | -12.30 | 减少4.14个百分点 |
| 消费电子 | 1.31 | 0.95 | 27.53 | 3.19 | -3.30 | 增加4.86个百分点 |
| 模具 | 0.56 | 0.41 | 25.45 | -11.35 | -19.90 | 增加7.96个百分点 |
| 其它 | 1.98 | 1.94 | 2.38 | -13.97 | -12.44 | 减少1.70个百分点 |
| 合计 | 17.60 | 13.44 | 23.65 | -7.45 | -5.23 | 减少1.79个百分点 |
三、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末 | 2024年度/末 | 增减变动情况(%) |
| 总资产 | 253,425.96 | 253,640.65 | -0.08 |
| 总负债 | 96,741.70 | 93,770.28 | 3.17 |
| 净资产 | 156,684.26 | 159,870.38 | -1.99 |
| 项目 | 2025年度/末 | 2024年度/末 | 增减变动情况(%)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6,665.33 | 159,834.11 | -1.98 |
| 资产负债率(%) | 38.17 | 36.97 | 增加1.20个百分点 |
| 流动比率 | 2.52 | 2.87 | -12.17 |
| 速动比率 | 2.17 | 2.58 | -15.84 |
| 营业收入 | 176,038.91 | 190,215.42 | -7.45 |
| 营业成本 | 134,413.90 | 141,830.95 | -5.23 |
| 利润总额 | 16,168.91 | 25,879.97 | -37.52 |
| 净利润 | 14,297.37 | 22,767.53 | -37.20 |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460.76 | 22,853.86 | -36.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27,541.86 | 32,156.21 | -14.3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27,181.34 | 736.53 | -3,790.4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17,686.12 | -15,493.06 | 14.16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5、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支付利息*100。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
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号),公司采用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6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46,2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33.96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5,766.04万元,已由中金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5.3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490.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
号)。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
月
日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编制单位: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45,490.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01.25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586.9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45,490.70 | 45,490.70 | 3,101.25 | 36,586.91 | 80.43 | 2024年4月 | 4,435.54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5,490.70 | 45,490.70 | 3,101.25 | 36,586.91 | 80.43 | 2024年4月 | 4,435.54 | 是 | 否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45,490.70 | 45,490.70 | 3,101.25 | 36,586.91 | 80.43 | 2024年4月 | 4,435.54 | 是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387.9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拟置换的14,387.96万元已于2023年8月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5月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已全部赎回,2025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52.52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9,511.06万元。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设备投资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合理节约项目支出。2、在本次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工艺技术及自动化设计能力,通过自研方式替换了购置,减少了设备采购支出的费用,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将节余募集资金9,511.06万元(其中含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转出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结果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第五章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本期债券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金公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5、严格信息披露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
行人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应当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发行人已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债券偿付工作,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中金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相关约定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存在应召开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第七章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表:本息偿付安排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还本付息方式 | 付息日 | 债券期限(年) | 到期日 |
| 127090.SZ | 兴瑞转债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每年7月24日 | 6 | 2029年7月23日 |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表: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报告期内付息兑付情况 |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情况 |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情况 |
| 127090.SZ | 兴瑞转债 | 发行人已于2025年7月24日按时完成上年度付息兑付工作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第八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00,586.60万元、190,215.42万元和176,038.9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6,629.15万元、22,767.53万元和14,297.37万元。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154.76万元、32,156.21万元和27,541.86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将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结构、融资能力和现金流基本稳定,未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中金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的变化情况。
第九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第十章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除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外,发行人未出现重大事项。
第十一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