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 年度在任 独立董事薛锦达、张海涛、孙健敏、钱进、赵世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薛锦达、张海涛、孙健敏、钱进、赵世君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