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8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该离职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6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6,6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