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颖红)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兴瑞科技(002937)公司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彭颖红)

本人作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度,本人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11106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序号发表意见的日期发表意见的董事会届次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2年1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2022年2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32022年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补选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42022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52022年5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调整年产126万套汽车电池零组件及1300万套5G智能终端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62022年6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72022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82022年10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92022年12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三、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期间,严格按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召集并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考察的情况

2022年,本人通过现场、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针对公司新的发展战略,以及产品研发、生产经营情况和人才情况,从专业技术角度实时给出了建设性意见,并强调公司要加大高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2022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的议案,详细阅读,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3、培训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学习相关知识,参加

保荐机构组织的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颖红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