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趣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宪榕)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2次董事会及3次股东大会,并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在召开会议之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主动了解、调查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及资料;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1 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照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 会议 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1 | 2022年1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年3月1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年3月1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2年4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瑞士子公司SDW和SDH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上海开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限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序号 | 会议 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6月1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聘任公司当值总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年8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2年10月1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2年10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9 | 2022年12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相关讨论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起到专门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审议情况 |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 2022年3月8日 | 四届十四次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3月16日 | 四届十五次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
2022年4月20日 | 四届十六次 | 1、《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通过 | |
2、《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通过 | |||
3、《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通过 | |||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通过 | |||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通过 | |||
6、《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通过 | |||
7、《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通过 | |||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
9、《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通过 | |||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通过 |
专门委员会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审议情况 |
11、《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通过 |
12、《关于瑞士子公司SDW和SDH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2、《关于瑞士子公司SDW和SDH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 通过 |
13、《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上海开铭智能科技有限公
司业绩承诺期限的议案》
13、《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上海开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限的议案》 | 通过 |
14、《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
应条款的议案》
14、《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15、《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8月25日
2022年8月25日 | 四届十七次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通过 |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通过 |
2022年9月27日
2022年9月27日 | 四届十八次 | 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
3、《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
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0月12
日
2022年10月12日 | 四届十九次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0月26
日
2022年10月26日 | 四届二十次 |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通过 |
2、《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2月29
日
2022年12月29日 | 四届二十一次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通过 |
专门委员会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审议情况 |
战略委
员会
战略委员会 | 2022年3月16日 | 四届三次 | 1、《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3月17日 | 四届四次 | 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 通过 | |
2022年4月20日 | 四届五次 | 1、《2022年重点经营计划》 | 通过 | |
2022年9月27日 | 四届六次 | 1、《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通过 |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自身培训和学习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和立案追诉标准(二)》线上培训”等监管部门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六、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联系方式:wxr@chinacdc.com
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促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自己的作用。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王宪榕2023 年 0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