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5  德赛西威(00292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20证券简称:德赛西威公告编号:2023-049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合作各方最终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2、本次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及投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共同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共同投资概述

为更好地强化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德赛西威”)在既有业务领域的影响力,提高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和布局能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德赛西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威产投”)及其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德赛西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西威咨询”)拟与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基金”)、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创投”)、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金控”)、惠州产业投资发展母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母基金”)及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粤财西威汽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定的为准)。基金计划认缴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截止目前已确定投资意向的基金认缴规模为

2.8亿元,其中西威产投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9,900万元;西威咨询作为普通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

(二)关联交易概述

惠创投是公司控股股东,惠州母基金是惠创投控股股东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国投”)控股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吴礼崇先生、杨志超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与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金管理人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

1、惠州母基金

1) 公司名称:惠州产业投资发展母基金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BR6THR2D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 成立时间:2022年7月11日

5)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6层10号

7) 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8) 经营期限:2022-07-11 至 无固定期限

9) 主要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为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科 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
总资产10,001.7517,565.75
净资产9,999.9917,565.75
营业收入-
净利润-0.001465.76

12) 关联关系说明:惠州母基金是公司控股股东惠创投的控股股东惠国投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3) 经查询,惠州母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惠创投

1) 公司名称: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5KFP501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9日

5) 注册资本:51,000万人民币

6)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7层

7) 法定代表人:梁伟华

8) 经营期限:2020-11-19 至 无固定期限

9) 主要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为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11) 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如下(单位:万元)

科 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
总资产155,023.86277,338.99
净资产132,958.26157,391.52
营业收入236.88-
净利润13,617.56130,402.95

12) 关联关系说明:惠创投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13)经查询,惠创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基金管理人:粤财基金

1) 公司名称: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MA4ULL8T17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成立时间:2016年1月22日

5)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6)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404房-A202

7) 法定代表人:林绮

8) 经营期限:2016-01-22 至 无固定期限

9)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10)经营范围: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自有资金的投资管理,接受

基金和其他主体委托进行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备案情况:粤财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编码为P1032281。

12)信用情况: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粤财基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粤财基金为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粤财基金除了与粤财创投同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控股子公司外,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粤财基金未直接或者间接地持有公司股份。

(三)合作方

1、粤财创投

1) 公司名称: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19869W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成立时间:1995年6月22日

5) 注册资本:35,705.3208万人民币

6)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3楼A室

7) 法定代表人:林绮

8) 经营期限: 1995-06-22 至 无固定期限

9)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10)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接受基金和其他主体委托进行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信用情况: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粤财创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2、白云金控

1) 公司名称: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TW8D8M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5日

5)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6)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

服务大楼C502-1房

7) 法定代表人:湛珊

8) 经营期限:2018-04-25 至 无固定期限

9)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10)经营范围: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投资项目的信息咨询服务;以服务外包

方式从事职能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和管理;企业

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咨询服

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投资;融资租赁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

含仓储);物业管理;人才引进;人才测评;人才招聘;人才推荐。

11)信用情况: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云金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三、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1、基金名称:广东粤财西威汽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定的为准)。

2、基金规模:基金计划认缴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截止目前已确定投资意向的基金认缴规模为2.8亿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

5、出资进度:基金计划采用分期实缴出资的方式,基金管理人将在投资期内根据基金的资金需求,向各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6、存续期限:基金的运作期限为八年,自基金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之日起算其中投资期五年,退出期三年,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可将基金运作期限延长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年。

7、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可以通过IPO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8、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9、投资方向:该产业基金拟主要投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共享化、轻量化领域相关项目。产业基金主要以股权投资及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投资。

10、合伙人首次认缴出资情况:

类型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金额 (万元)比例
1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36%
2深圳市德赛西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待设立,暂定名)普通合伙人100.000.36%
3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900.0035.36%
4深圳市德赛西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900.0035.36%
5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7.86%
6惠州产业投资发展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3.57%
7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7.14%
合 计28,000.0010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该产业基金尚处于设立募集阶段,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的出资规模和份额比例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最终结果为准。

四、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 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对以下事项进行专业决策:

(1)决定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和退出事宜;

(2)合伙协议约定的由投委会决策的其他事项。

3、投委会应包括5名委员,其中西威咨询委派2名委员。投委会每一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投委会会议的决议应经4名以上(包含本数)的投委会委员投票同意方可通过。

4、管理费:管理费自首次交割之日起支付。管理费按日计提,每年支付一次。投资期内按照实缴出资额的1.07%/年计算,退出期内按实缴出资额减去已分配给各合伙人投资本金后的余额的0.8%/年计算。如果认缴规模发生变化,则基金管理费收取比例由各合伙人协商重新调整,但最高不超过实缴规模的2%/年。

5、收益分配机制:合伙企业设定8%/年(单利)的门槛收益率,在投资人未收回实缴出资额与门槛收益之前,普通合伙人不就投资人的收益提取业绩报酬,在投资人收回其对基金的实缴出资额并已取得门槛收益后,普通合伙人就超额收益提取20%的业绩报酬。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参与设立基金,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出资各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有资金形式出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 拟签署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威产投、西威咨询拟于近期与粤财基金、粤财创投、白云金控、惠州母基金、惠创投签订《广东粤财西威汽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对各方合作发起设立基金进行原则性约定,包括对合伙企业规模与出资安排、基金管理与决策、存续期与投向、管理费与收益分配等合作事项

进行明确,相关内容如与后续签署的基金合伙协议不一致的,仍以最终签署基金合伙协议为准。

七、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处于高速发展期,为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深度发掘产业链中具有技术及业务领先性的企业,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调配适度规模的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助推德赛西威建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目前,基金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合作各方最终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基金募集、投资进度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产业基金所投项目主要为股权投资,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募集、运作、管理状况、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进展实施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的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惠州母基金、惠创投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502.89万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拟以自有资金参与共同投资,旨在提高公司在智能汽车产业的发展和布局能力,进一步挖掘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的投资机会,与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投资各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协商确定出资,并根据各自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可助力公司紧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抓住产业链最新的投资机会,发掘具备长期成长价值的优质标的,助推德赛西威建立智能网联产业生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成立合伙企业前12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拟签署协议草稿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