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20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室。
2、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文华南路保利中心T2 栋蒙娜丽莎大厦30 楼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萧礼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9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277,501,286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8,818,853 股的 67.8788%。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469,299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8,818,853 股的65.6695%。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31,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408,818,853 股的2.2093%。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8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41,487 股,占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8,818,853 股的2.211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7,249,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3%; 反对8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162,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8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73%;反对8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9877%;弃权1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7,249,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3%; 反对8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162,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89,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73%;反对8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9877%;弃权1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7,343,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 反对1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弃权50,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883,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69%;反对1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1868%;弃权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7,284,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1%; 反对1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弃权50,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825,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77%;反对1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360%;弃权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3%。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裁萧礼标先生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萧华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 决的股份共134,053,759 股。
表决情况:同意143,155,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4%; 反对2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5%;弃权50,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9,4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04%;反对2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732%;弃权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霍荣铨先生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霍荣铨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 表决的股份共66,301,789 股。
表决情况:同意210,903,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 反对2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4%;弃权53,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5,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17%;反对2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732%;弃权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萧华先生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关联股东萧华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 决的股份共134,053,759 股。
表决情况:同意143,153,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7%; 反对2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8%;弃权53,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6,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28%;反对2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622%;弃权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邓啟棠先生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邓啟棠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 表决的股份共48,060,874 股。
表决情况:同意229,145,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6%; 反对2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9%;弃权53,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6,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28%;反对2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622%;弃权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张旗康先生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旗康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 表决的股份共46,590,874 股。
表决情况:同意230,615,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5%; 反对2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弃权53,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6,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28%;反对24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622%;弃权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谭淑萍女士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关联股东谭淑萍女士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183,600 股。
表决情况:同意277,023,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8%; 反对24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弃权53,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17%;反对24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633%;弃权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蔡莉莉女士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7,205,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5%; 反对2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53,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5,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06%;反对2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743%;弃权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津贴情况及2026 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7,206,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8%; 反对2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弃权53,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46,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06%;反对2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644%;弃权5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萧华先生、霍荣铨先生、邓啟棠先生、张旗康先生、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一军先生、谭淑萍女士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268,459,799 股。
表决情况:同意8,465,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83%; 反对4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67%;弃权162,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65,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83%;反对4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5767%;弃权1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7,303,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8%; 反对1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0%;弃权50,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843,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56%;反对1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6281%;弃权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2,902,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0%; 反对4,548,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9%;弃权50,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43,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421%;反对4,548,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0.3016%;弃权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6,914,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6%; 反对22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364,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54,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132%;反对22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531%;弃权36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6%。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力律师、邢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 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见 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