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89号),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5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部。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年报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由于《年报问询函》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回复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同时需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年报问询函》再次延期至2023年6月9日前回复,涉及需披露的,届时公司会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