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9-08  佛燃能源(002911)公司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8 月21 日、 2026 年9 月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 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1,220,619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8 月 22 日、2026 年9 月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98,175,830 股减少为1,296,955,211 股。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 号

2、申报时间:2026 年9 月8 日起45 天内(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传真等 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 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 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历志伟

5、联系电话:0757-83381783

6、传真号码:0757-83031246

7、邮件地址:bodoffice@fsgas.com。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