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柳秋杰先生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5 月12 日(星期二)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 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12 日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本次股东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 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2、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87,758,67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660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持股 比例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5,572,902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280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10,847,35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3855%。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34 名,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6,911,321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2752%。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6,969,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 权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关联股东柳秋杰先生、刘志鸿先生、张立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 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海华律师、王哲闻律师现场列席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05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