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宪、何征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桥投资”)自2020年10月19日发布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日(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分别因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从而导致吴宪、何征及银桥投资合计比例由
48.20%减少至41.36%,累计变动比例6.84%。
2、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银桥投资于2022年3年10日、2021年11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累计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注:上述持股比例以对应减持期间最后一日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30,036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2023年9月1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226,573,529股增加至263,203,565股。吴宪、何征及其一致行动人银桥投资未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吴宪、何征、银桥投资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48.05%被动稀释至41.36%,累计变动达
6.69%。
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宪、何征及其一致行动人银桥投资因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原因合计持股比例变动6.84%。(注:上述持股比例以对应权益变动期间最后一日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宪、何征及其一致行动人银桥投资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吴宪 | 36,252,500 | 16.00% | 36,252,500 | 13.77% |
何征 | 35,122,502 | 15.50% | 35,122,502 | 13.34% |
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 | 37,830,001 | 16.70% | 37,490,001 | 14.24% |
合计 | 109,205,003 | 48.20% | 108,865,003 | 41.36% |
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宪、何征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吴宪、何征及银桥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108,865,003股股票。吴宪直接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累计已质押15,530,000股,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比例42.84%;何征直接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累计已质押13,161,000股,占其直接所持股份比例37.47%;银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累计已质押10,813,02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8.84%。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