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沃特股份(002886)公司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吴 宪 何 征 于 虹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刘则安 王文广 盛宝军

___________________

徐开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36,630,036股发行后股本总额:263,203,565股发行价格:16.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89.68元募集资金净额:587,852,395.60元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限售期(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730,1646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93,4066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17,7046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47,2526
5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2,136,7526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31,5016
7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1,648,3516
8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04,1516
9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回报投资账户1,404,1516
10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型保险产品1,404,1516
1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平衡配置型投资账户1,404,1516
12薛小华1,404,1516
13邹志红1,404,1516
合计36,630,036-

三、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36,630,036股预计于2023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3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2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 2

三、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及限售安排 ...... 2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8

一、发行类型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概况 ...... 8

三、发行方式 ...... 13

四、发行数量 ...... 13

五、发行价格 ...... 13

六、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 13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13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4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4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4

十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 22

十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2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3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5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5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5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5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5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26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7

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7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9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2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2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29

四、主要财务指标 ...... 3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0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3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33

二、发行人律师 ...... 33

三、审计机构 ...... 33

四、验资机构 ...... 34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5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5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5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36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 37

二、查询地点 ...... 37

三、查询时间 ...... 37

释 义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沃特股份、公司、发行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预案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发行方案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向特定对象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公司章程》《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普通股、A股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WOTE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沃特股份
股票代码002886
发行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2657.3529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宪
董事会秘书张亮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路万科云城三期C区九栋B座3101房(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01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416109X8
互联网网址http://www.wotlon.com
联系电话0755-26880862
经营范围新型工程塑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碳材料复合材料(含碳纤维、碳纳米管、石墨烯或其他碳材料)、芳纶复合材料、特种纤维材料、树脂基复合材料、环保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的技术开发及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新型工程塑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碳材料复合材料(含碳纤维、碳纳米管、石墨烯或其他碳材料)、芳纶复合材料、特种纤维材料、树脂基复合材料、环保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加工、生产。
主营业务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合成、改性和成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
主要产品改性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合金、特种工程塑料等多品类的高分子材料产品链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22年8月30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2月22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发行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7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2年9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议案。

(2)2023年3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批准过程

1、2023年3月29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的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3年5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7月27日向深交所报送《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并于2023年8月2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影响启动发行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153名、《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10名、《认购邀请书》发送后至T日前新增意向投资者4名,共计167名,具体为:截至2023年7月2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基金管理公司53家;证券公司29家;保险公司20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1家;其他机构投资者31家;个人投资者13名。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3年8月2日(T-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163名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前表达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送达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并于簿记开始前向在询价期间表达意向的投资者补充发送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询价名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簿记开始前,新增的14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型
1厚新健投(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2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3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机构投资者
4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5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6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上述14名新增意向投资者中,有5名投资者:陈友义、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薛小华、朱少冰于2023年8月7日(T日)参与竞价,其中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薛小华获得配售。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上述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2、申购报价情况

2023年8月7日(T日)8:30-11:30,在北京市君泽君律所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共有21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1名投资者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但未提供有效报价;2名投资者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但未缴纳保证金;1名投资者为关联方;上述4名投资者均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剔除。

其余17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上述17名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7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8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投资者
9朱少冰个人投资者
10庄丽个人投资者
11薛小华个人投资者
12陈友义个人投资者
13田万彪个人投资者
14吴凡个人投资者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9711,500
16.3816,600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1010,800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252,700
16.517,400
16.1917,200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092,300
16.494,500
15.896,100
5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17.573,500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753,000
15.985,000
7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17.572,700
8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582,300
9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回报投资账户16.882,300
10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型保险产品16.882,300
1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平衡配置型投资账户16.882,300
12薛小华16.832,300
16.132,800
15.833,300
13邹志红16.802,300
14UBS AG16.203,500
15大兴华旗奋斗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5.882,300
16君宜祈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022,300
15.702,300
15.409,000
1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612,700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

则,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对17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38元/股,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数量为36,630,03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89.68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最终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730,164143,000,086.326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93,406107,999,990.286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17,70473,999,991.526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47,25244,999,987.766
5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2,136,75234,999,997.766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31,50129,999,986.386
7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1,648,35126,999,989.386
8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404,15122,999,993.386
9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回报投资账户1,404,15122,999,993.386
10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型保险产品1,404,15122,999,993.386
1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平衡配置型投资账户1,404,15122,999,993.386
12薛小华1,404,15122,999,993.386
13邹志红1,404,15122,999,993.386
合计36,630,036599,999,989.68-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询价对象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

偿。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6,630,036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38,961,038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8月3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15.40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38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6.36%。

六、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38元/股,发行股数为36,630,03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89.6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2,147,594.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7,852,395.60元。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中喜于2023年8月10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3Y00044号),截止2023年8月10日15时止,国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

入国信证券为沃特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599,999,989.68元。

2023年8月11日,国信证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人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中喜2023年8月1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3Y00046号),截至2023年8月11日止,沃特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36,630,036股,发行价格为16.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599,999,989.68元(大写:伍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玖元陆角捌分),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2,147,594.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7,852,395.60元,其中:股本人民币36,630,036.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51,222,359.60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8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8,730,16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法定代表人邱军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834917Y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6,593,40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4,517,70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2,747,25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楼层25层)2806单元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2,136,75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831,50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楼层25层)2806单元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648,3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联路158号2层F区268室
法定代表人薄地阔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L5UT2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404,1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回报投资账户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楼层25层)2806单元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404,1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10、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型保险产品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楼层25层)2806单元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404,1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平衡配置型投资账户

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楼层25层)2806单元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404,1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薛小华

名称薛小华
身份证号32010219********
住所南京市白下区*********

薛小华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404,1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3、邹志红

名称邹志红
身份证号33021919********
住所浙江省余姚市*********

邹志红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404,15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及交易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本次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无需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情况如下:

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1只产品、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20只产品、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1只产品均为公募产品、社保产品、养老金产品或年金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2、邹志红、薛小华为自然人,均以自有资金形式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3、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本次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涉及向他人募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险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以其管理的5只保险产品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对象中,需要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的情况如下:

1、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的管理人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

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4只产品、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48只产品、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24只产品参与本次认购,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备案的产品,已完成产品备案。

(四)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风险等级是否匹配是否已进行产品风险警示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不适用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不适用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不适用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不适用
5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专业投资者Ⅰ不适用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C5不适用
7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专业投资者Ⅰ不适用
8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投资者Ⅰ不适用
9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回报投资账户专业投资者Ⅰ不适用
10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型保险产品专业投资者Ⅰ不适用
1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平衡配置型投资账户专业投资者Ⅰ不适用
12薛小华普通投资者C5不适用
13邹志红普通投资者C4不适用

上述13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6,630,03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十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36,630,036股预计将于2023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十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8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于2023年7月27日报送深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

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及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已备案的《发行方案》,符合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条件,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8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证券代码:00288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
1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490,00116.55%
2吴宪境内自然人36,252,50016.00%
3何征境内自然人35,122,50215.50%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数据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4,267,4001.88%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产业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156,6081.39%
6黄昌华境内自然人1,646,3250.73%
7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东风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560,0000.69%
8高建芳境内自然人1,450,0000.64%
9国泰基金-农业银行-国泰基金蓝筹臻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201,1000.53%
10国泰佳泰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1,119,6640.49%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
1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490,00114.24%
2吴宪境内自然人36,252,50013.77%
3何征境内自然人35,122,50213.34%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数据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4,267,4001.62%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产业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156,6081.20%
6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2,419,2020.92%
7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其他2,136,7520.81%
8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831,5010.70%
9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其他1,648,3510.63%
10黄昌华境内自然人1,646,3250.63%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36,630,036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以截至2023年7月20日股东名册,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股份性质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4,807,90124.19%91,437,93734.7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1,765,62875.81%171,765,62865.26%
三、股份总数226,573,529100.00%263,203,565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2022年度、2023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3年1-6月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0.0490.0420.0640.0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5.194.475.154.44

注:1、发行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均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喜审字[2021]第00128号、中喜财审2022S00867号、中喜财审2023S00569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均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6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0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资产总计277,990.64265,881.02214,153.52163,506.67
负债合计147,564.88137,194.1592,329.4148,205.00
所有者权益合计130,425.76128,686.86121,824.11115,301.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7,572.11116,793.50116,374.38110,760.3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71,918.89149,017.35153,963.48115,281.57
营业利润1,511.841,528.527,064.497,791.79
利润总额1,517.621,420.407,136.907,725.99
净利润2,070.442,597.527,229.957,181.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0.141,458.876,321.536,474.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90.49658.913,713.485,524.2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26.9411,939.09-2,350.1813,026.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27.20-48,480.42-30,830.50-29,657.42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26.3632,421.4832,299.5516,777.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14.02-3,840.90-945.1344.71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流动比率1.461.261.462.51
速动比率0.670.580.841.6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46.0545.4140.6627.6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53.0851.6043.1129.4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154.244.554.18
存货周转率(次)0.872.193.142.96
每股净资产(元)5.765.685.388.6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140.53-0.100.9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4-0.17-0.04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基本0.0490.0640.2790.311
稀释0.0490.0640.2790.3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基本0.0350.0290.1640.265
稀释0.0350.0290.1640.2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0.951.255.577.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0.670.563.276.8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63,506.67万元、214,153.52万元、265,881.02万元和277,990.64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稳定增长以及建设项目的陆续投入,公司资产总体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8,205.00万元、92,329.41万元、137,194.15万元和147,564.8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不断增长,一方面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采购金额增加导致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应付款项增加,另一方面系为满足部分自建项目建设、研发、运营等资金需求,公司银行借款等负债规模有所增加所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9.48%、43.11%、51.60%和

53.08%,流动比率分别为2.51倍、1.46倍、1.26倍和1.46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63倍、0.84倍、0.58倍和0.67倍。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增长,自建项目、研发、运营规模对公司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负债规模有所增长所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三)资产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18、4.55、4.24和2.15,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96、3.14、2.19和0.87,公司周转能力略有下降,但总体周转状况良好,与公司所处行业特性、业务规模、整体经济形势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相符,不存在异常变动的情形。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陆续受到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部分区域高温限电等不利影响,对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带来巨大调整,直接影响公司的运营成本和整体效率;同时,公司新建项目折旧增加、政府补助减少等因素导致净利润有所下降。2022年度,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比下降主要由于国内外经济环境、部分原材料供应紧缺等不利因素综合影响,同时,由于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相关投入的增加、利息支出的同比增长、其他收益的同比减少等进一步拉低了公司净利润。2023年上半年,公司原材料供应紧张的状况缓解,净利润有所恢复。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026.55万元、-2,350.18万元、11,939.09万元和3,226.94万元,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2021年度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公司为保证业务增长需求、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稳定,原材料储备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657.42万元、-30,830.50万元、-48,480.42万元和-18,427.20万元,主要系公司建设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777.39万元、32,299.55万元、32,421.48万元和14,326.36万元,公司各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以及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的增减波动所致。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定代表人:张纳沙保荐代表人:姚政、贺玉龙项目协办人:吴岗项目组成员:邹九零、沈宏杨、吴佳霖、葛琦、韩锦伟、段雯雯联系电话:0755-82130833传真:0755-8213062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11层负责人:李云波经办律师:顾明珠、牟奎霖、王浩联系电话:0755-33988188传真:010-665233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负责人:张增刚经办注册会计师:谢翠、单小瑞联系电话:010-67085873传真:010-67084147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负责人:张增刚经办注册会计师:谢翠、张丽联系电话:010-67085873传真:010-67084147

第七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沃特股份与国信证券签署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国信证券指定姚政、贺玉龙作为沃特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姚政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企业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22年2月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期间,主要负责或参与了博敏电子非公开项目、第一创业非公开项目、赣能股份非公开项目、东凌粮油非公开项目、吉比特IPO项目、百利科技IPO项目、澜沧古茶IPO项目等项目的保荐工作,担任吉比特IPO项目的项目协办人,博敏电子2020年非公开项目、第一创业2019年非公开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贺玉龙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普华永道深圳分所,参与多个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及拟上市企业首发审计工作。2015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现场主持或参与了德赛西威IPO、秋田微IPO、慧为智能IPO、恒驱电机精选层、英维克非公开、星源材质联主、正邦科技再融资等项目,以及多家拟上市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对发行人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国信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或财务顾问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发行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