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稳健型、低风 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 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 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投资理财 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 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流程。
(2)公司指派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进行充分分析、评估, 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 理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 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 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对理财产品进行充分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 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2,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不超过12,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