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谱: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春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于 2020年7月10日正式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 2022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履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 6 | |||||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胡春明 | 6 | 1 | 5 | 0 | 0 | 0 |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对2022年任职期间召开的各次会议,认真审议并提出若干合理性建议和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履职期间内,
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届次 | 事项 |
2022年2月14日 |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年3月7日 |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年3月17日 |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2年4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年8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履职期间,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对涉及公司利润分配、重大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履职期间,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未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六、联系方式
E-mail:huchunming@coda.org.cn以上是本人在 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胡春明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