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圣: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人”)作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天圣制药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0号)的核准,天圣制药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53,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85,61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790,7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7)4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岸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渝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长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华西证券、上述五家银行及募投项目相关实施主体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07,879.07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0,644.35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19.37万元,当前余额为1,846.53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07,879.07 |
减:1、以前年度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51,563.72 |
1-1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50,644.35 |
1-2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919.37 |
2、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 24,470.93 |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4、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8,163.30 |
5、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3,00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1,165.41 |
募集资金余额 | 1,846.53 |
三、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不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公司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国星 唐忠富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