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889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同意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7,76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98,817,070股增加至226,577,070股。2023年6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27,760,000股,并将于2023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迪科技”)及实际控制人陆小红女士不是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完成后,锦迪科技及实际控制人陆小红女士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1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D3区三楼306号房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陆小红 | ||||||||||
住所2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6月8日 | ||||||||||
股票简称 | 钧达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65.SZ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锦迪科技 | A股 | - | 2.87 | ||||||||
陆小红 | A股 | - | 0.39 | ||||||||
合计 | - | - | 3.25 | ||||||||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其他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中未参与认购公司股份。)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锦迪科技 | 合计持有股份 | 4,651.71 | 23.40 | 4,651.71 | 20.5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651.71 | 23.40 | 4,651.71 | 20.5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陆小红 | 合计持有股份 | 629.14 | 3.16 | 629.14 | 2.7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7.28 | 0.79 | 157.28 | 0.6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1.85 | 2.37 | 471.85 | 2.08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