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6月9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3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玉瑶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