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25  盘龙药业(00286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864证券简称:盘龙药业公告编号:2025-017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2025]第ZF10390号)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271,592.81元,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59,732,692.2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8,531,359.4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53,135.95元后,截至期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596,675,441.37元。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06,280,9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截至2025年4月25日为373,500股)后的105,907,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6,476,865.00元(含税)。

2、公司已于2025年2月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派送现金股利5,295,388.00元(含税)。2024年度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31,772,253.0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6.42%。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基于前述情况,公司于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9,994,330.25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41,766,583.2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73%。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的指标

项目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1,772,253.0023,381,811.2019,385,64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0,271,592.81110,432,177.41101,163,536.2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59,732,692.2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96,675,441.3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74,539,708.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0,622,435.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74,539,708.2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74,539,708.2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其它说明若在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