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作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星帅尔”、“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星帅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46,2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协议,公司支付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和保荐费用689.00万元( 含增值税),公司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89.00万元 含增值税)后的募集余额45,60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账号为71170122000328020)。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837.54万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52.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3]8138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保荐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杭州星帅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帅尔光伏”)( “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9,072,294.66元。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置换“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48,633,832.40元,另公司采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发行费用438,462.26元。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4日止,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 71170122000328020 | 募集资金专户 | 35,202.17 |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3301040160023862959 | 募集资金专户 | 11,331,304.97 | - |
合 计 | 11,366,507.14 | 注1 |
[注1] 截至2025年4月24日止,公司尚有募集资金220,000,000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
款尚未到期,存放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账号3301041060001424039结构性存款账户内,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231,366,507.14元。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占承诺投资金额的比例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总额 | 备注 | ||||
已支出 金额 | 项目尾款及保证金 | 实际投入合计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金额 | 募投项目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 | 节余资金合计 | |||||
1 | 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 | 38,500.00 | 16,407.45 | 1,145.24 | 17,552.69 | 45.59% | 20,947.31 | 1,040.60 | 21,987.91 | 拟终止实施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952.46 | 6,952.46 | 0 | 6,952.46 | 100% | 0 | 3.5 | 3.5 | 实施完毕并结项 |
合计 | 45,452.46 | 23,359.91 | 1,145.24 | 24,505.15 | 53.91% | 20,947.31 | 1,044.10 | 21,991.41 | - |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账户中的节余资金以及项目尾款及保证金合计23,136.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当前光伏行业整体处于供需失衡的运行阶段,供需错配,产业链竞争加剧,各环节产品销售价格回落,继续实施“年产2GW高效太阳能光伏组件建设项目”可能面临项目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的风险。因此,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规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账户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光伏行业市场环境变化。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账户中的节余资金以及项目尾款及保证金合计23,136.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将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项目尾款及保证金,公司将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后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 日
孙海旺 | 郑云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