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婷婷)

查股网  2025-04-16  三晖电气(002857)公司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本人很荣幸地担任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基本情况及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赵婷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历,2014年至今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发展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4次提名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次审计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了11次董事会,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参加了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阅读,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事项都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审计结果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沟通。通过上述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事项,并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或拜访会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

(四)工作交流与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会和调研等方式重点对公司及储能业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讨论各项会议审议议案,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通过电话、视频会议、微信、现场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对公司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2024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天,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审议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就关联交易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就此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认为 2024 年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人关注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激励计划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经营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报告期内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12 月5 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报告期本人对相关事项的整改情况予以持续关注:

1、对整改方案进行审核,并跟进监督整改落实结果。

2、公司积极组织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职能部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业务专项培训,深刻的理解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促进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提升。

四、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本人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2025年,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婷婷 2025年4月15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