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东和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和胜新能源”)作为共同借款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为10年期的中长期贷款,专项用于广东和胜新能源汽车主体结构件先进装备制造项目的事宜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方式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借款及担保事宜已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审议额度范围内,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