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结束之后,经 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盛汉平先生主 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 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盛汉平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第六届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由于盛汉平先生已提交辞职申请且其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要求,故盛汉平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后 方能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查通过,同意提名徐卿先生为本次补选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详 见同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卿先生,1984 年6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
徐卿先生2006 年7 月参加工作,曾在锡山区财政局预算科、农财科,锡山 区地方税务局工作,2010 年12 月起曾先后担任锡山区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锡 山区财政局办公室代理主任,开发区通江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锡山 区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无锡市信访局督察办副处长(挂职),锡山 区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现任无锡市锡山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无锡市锡山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无锡市 锡山国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无锡市锡山科创产业发展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卿先生与控股股东存在关 联关系(徐卿先生系控股股东出资人无锡市锡山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除前述关系外,徐卿先生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卿先生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