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7-03  鹭燕医药(002788)公司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6 年5 月12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8,516,7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8,516,73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派3.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3.1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7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35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7 月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76 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

2 01*****067 王珺

3 08*****853 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

4 01*****066 李卫阳

5 00*****115 张珺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6 月2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7 月9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 号

咨询联系人:阮翠婷

咨询电话:0592-8129338

传真电话:0592-8129310

七、备查文件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