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菌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5-03-22  众兴菌业(002772)公司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党 琳)

本人作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党琳: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任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为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业务部执业律师。

本人自2022年01月28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2024年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之前深入研究议案资料,积极与公司沟通了解相关问题,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阅每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日常通过现场走访、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4次,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本报告期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本报告期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党琳918004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根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战略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并均投同意票。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立足西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生产基地布局战略以及“以金针菇和双孢菇为主,多品种协同发展”的种植品种发展战略,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产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整体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对外投资议案。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全部由本人召集并主持,本人全部投同意票。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完成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范围,经营业绩、工作表现等情况,提议下

一年度的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同意公司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24个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内且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并全部投同意票。审计委员会选举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定期审议公司财务报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监督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年度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内且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动态以及财务状况、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意见。

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及时掌握监管机构的最新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升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本人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现场走访,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我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本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

(七)其他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人开展工作未有下列情形: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3、未有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时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均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0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于2024年0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重点关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04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公司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0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本人重点关注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2024年0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04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相关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提名、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

会提出相关建议,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2024年0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于2024年0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的议案》,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绩效方案兼顾了公正与激励,能够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2024年08月0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2024年08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本次决策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每次提交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认真审查,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履职能力。在此,对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党琳2025年0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