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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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686号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农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浙农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农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农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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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浙农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农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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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4元,共计募集资金25,2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58.3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097.6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610388号)。本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3号),本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验资报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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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师报字〔2018〕ZF10533号)。本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22,097.6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18,772.61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
B21,461.67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B31,045.5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1,478.59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
C241.13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C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20,251.19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
D2=B2+C21,502.80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D3=B3+C31,045.50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2,303.78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303.78差异G=E-F
注:部分金额计算存在尾差,系取数到万元位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21,752.51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12,272.02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B22,445.78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B3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3,06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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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C2121.29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C38,510.06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15,336.85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D2=B2+C22,567.07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D3=B3+C38,510.06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472.67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72.67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东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于2015年6月11日与瑞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15日与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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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7月28日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连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2日,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物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本公司聘请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担任公司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未完成的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7年5月26日,本公司及实施相应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华药物流、华通连锁分别与瑞丰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岳堂药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18年7月20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9月26日,本公司、景岳堂药业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811080101380000092623,037,837.80合计23,037,837.80注:因“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已经结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目前相关结项项目的账号已完成注销手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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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招商银行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59030341101082,828,618.18
招商银行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571912312210101276,106.90浙商银行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3371020010120100255682
1,621,925.59
合计4,726,650.67
注:公司在浙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3371020010120100248259)已于2024年9月19日销户。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上述制度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报告期内,本公司2024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报告期内,本公司2024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本公司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本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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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本公司及下属企业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拟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1.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0.4亿元(含),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2亿元(含),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4年度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交易对手产品名称金额起始日到期日2024年末余额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2,0002023/10/92024/1/9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4,0002023/12/202024/3/20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2,0002024/1/112024/4/11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2,0002024/3/152024/4/15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4,0002024/3/222024/6/21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2,0002024/4/152024/5/15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2,0002024/4/172024/5/17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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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同意本公司终止“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募投项目,并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投项目还有少量待支付合同金额,公司仍保留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鉴于待支付的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拟将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投项目待支付的质保金将按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公司将及时注销用于存放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事项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2018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未发生超募资金情况。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的待支付合同金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投项目待支付的质保金将按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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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归还银行贷款(如有)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2,097.6822,097.681,478.5920,251.1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医药物流二期项目:2022年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连锁药店扩展项目:2022年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已变更用于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原募投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是公司于IPO期间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随着医药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国家政策的变化,原项目继续实施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公司于2020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营规模大幅提升,需要更加高效的管理系统支持跨地区、跨品类的业务资源整合和内控管理工作。新项目“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是在公司自身较为扎实的数字化建设基础上展开,对已有ERP系统进行升级,并新增财务、业务、人事、物流、智慧农资等方面的信息化系统平台和模块,打造面向员工、客户、供应商的统一移动门户。该项目将能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管控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时,新项目也符合公司农业综合服务“上抓资源建设,下接终端网络,科技集成服务,数字管理赋能”的发展战略。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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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拟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0.4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投资进度已达96%以上,相关投资计划已完成,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报告三(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1: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月10日,“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6073.1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660.76万元,剩余4,412.40万元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注2:详见本报告三(三)。
注3: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募投项目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募集资金投入后,“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预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进度为8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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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如有)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21,752.5121,752.513,064.8315,336.85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受经济及行业政策因素的影响,公司当前的中药饮片业务发展受到了一定限制,公司终止“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号)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及下属企业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拟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报告三(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注1:“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226.83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