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南京埃斯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题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2月1日 | (1)《关于终止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
2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4)《关于产业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7月31日 |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5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1月11日 | (1)《关于参股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
7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未发生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情况。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是合法、合规的。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并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相关对外担保的作出是以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转换情况。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7、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8、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对公司终止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发表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本激励计划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
9、核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