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已对被申请人进行财产保全。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建设为原告、保全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1,999.52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或保全申请人)与海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被申请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宜,向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国海建设于近日收到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保全财产通知书》,财产保全情况如下:
保全申请人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25年3月4日作出(2025)赣0104民初763号民事裁定,已对被申请人名下的如下财产依法采取了查封、冻结、扣押保全措施,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告知如下:
一、2025年3月12日,本院司法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9550***************)存款19,995,242.05元,当日实际控制金额共计人民币448,035.72元,期限一年,即自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
二、2025年3月12日,本院司法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账户:5020**************)存款19,475,084.97元,当日实际控制金额共计人民币0.47元,期限一年,即自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
三、2025年3月12日,本院司法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账户:
3605****************)存款19,476,159.18元,当日实际控制金额共计人民币1,049.28元,期限一年,即自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
四、2025年3月12日,本院司法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账户:5020**************)存款19,475,109.90元,当日实际控制金额共计人民币24.93元,期限一年,即自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
五、2025年3月12日,本院司法查控系统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海南海凭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2675********)存款19,547,206.33 元,当日实际控制金额共计人民币71,047.15元,期限一年,即自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止;
六、2025年3月25日,本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江西海凭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青云谱区金鹰路以南、上海路两侧(CN401-E15-1 地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21)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096***号),保全限额19,475,084.5元,期限三年,即自2025年3月25日起至2028年3月24日止(南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如对本院的保全措施有异议,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三、其他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其他已披露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如下:
序号 | 收到传票时间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 (万元) | 进展 |
1 | 2024/12 | 国海建设 | 武汉恺兴置业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82.17 | 已收到《民事调解书》,但被告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履行。国海建设已申请强制执行。 |
2 | 2024/12 | 国海建设 | 南昌泓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4,433.67 | 被告因对进贤县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查封措施不服提出执行异议,近日国海建设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异议裁定书》,法院裁定解除对被告部分财产的查封措施,现国海建设已就上述执行异议裁定书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复议申请书,同时就案件所涉及的未结算分项工程申请了工程造价。 |
注1:上表中,原告国海建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2: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5日披露了其他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公告编号:2024-129、2024-130、2025-006、2025-013、2025-015)。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