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5)第210A009826号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2024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博实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博实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24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博实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博实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博实股份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万张,每张面值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381.6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418,618.3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210C00056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0,459.1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596.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882.6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
714.3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50,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6,581,381.68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43,418,618.32 |
加:以前年度已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 | 7,142,959.67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304,591,937.92 |
其中,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 79,262,905.90 |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 61,504,635.27 |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 40,405,778.43 |
补充流动资金注 | 123,418,618.3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收益) | 145,969,640.07 |
加:报告期内收到银行存款利息-银行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 | 1,982,977.80 |
减: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 | 59,779,956.31 |
其中,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 47,582,179.57 |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 5,628,039.79 |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 6,569,736.9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88,172,661.56 |
注: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扣除本次可转债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381.68元后的净额。
(
)公司2024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978.00万元,截至2024年
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6,437.19万元(其中包含补充流动
资金12,341.86万元)。
(2)本公司无从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金额。综上,截至2024年
月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6,437.19万元(其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12,341.8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817.2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本公司从2022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
月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 | 保荐人 | 开户银行 | 协议签订时间 | 协议履行情况 |
1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2022年10月24日 | 正常 |
2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2022年10月24日 | 正常 |
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产品名称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562010100101425127 | 募集资金专户 | 5,768,841.09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562010100101424937 | 募集资金专户 | 5,038,789.80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产品名称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500002861 | 募集资金专户 | 9,365,030.67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 | 19,000,000.00 |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 | 20,000,000.00 |
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 | 29,000,000.00 |
合计 | 88,172,661.56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432.01万元(其中2024年度利息收入104.87万元),现金管理收益480.90万元(其中2024年度现金管理收益93.5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31万元(其中2024年度手续费0.1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36,437.19万元,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等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2024年度实现效益2,221.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397,355.00元。截至2022年9月2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18,397,355.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2)第210A016923号鉴证报告。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2022年9月28日止置换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1 |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 | 160,000,000.00 | 1,971,119.80 |
2 | 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 | 90,000,000.00 | 9,131,549.20 |
3 |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 70,000,000.00 | 7,294,686.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000,000.00 | 见下注 |
合计 | 450,000,000.00 | 18,397,355.00 |
注: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保荐及承销费用566.04万元(不含税),及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92.10万元(不含税),合计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58.14万元,由计划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中支付。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监事会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4年度现金管理收益
93.5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理财产品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金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024年12月2日 | 2025年1月22日 | 19,000,0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2024年12月2日 | 2025年1月22日 | 20,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2024年12月16日 | 2025年1月16日 | 29,000,000.00 |
合计 | 68,000,000.00 |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目前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210A016923号。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资金1,971,119.80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矿热炉冶炼作业机器人及其智能工厂研发示范项目资金9,131,549.20元;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资金7,294,686.00元。截至2022年9月2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18,397,355.00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5,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341.86万元;注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于2024年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设施待投入资金或按进度付款;注
:机器人及智能工厂产业化生产项目的效益为2024年
月至2024年
月实现的效益;注
:技术创新与服务中心(研发中心)项目于2023年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款项待支付;注5: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为1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14万元后为12,341.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