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03  远程股份(00269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兴良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9,266,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3.31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8,285,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9.003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9人,代表股数30,981,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14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37,696,63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0%。

反对1,062,3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0%。

弃权507,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1,411,49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11%。

反对1,062,3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10%。

弃权507,2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79%。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37,696,43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9%。

反对1,059,4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8%。

弃权510,3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1,411,29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05%。

反对1,059,4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22%。

弃权510,3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3%。

表决结果:通过。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237,696,93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1%。反对1,058,9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6%。弃权510,3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1,411,79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20%。反对1,058,9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07%。弃权510,3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3%。表决结果:通过。

(四)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237,700,03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54%。反对1,065,3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2%。弃权500,8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1,414,89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514%。反对1,065,3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01%。弃权500,8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4%。表决结果:通过。

(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7,342,53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60%。反对1,579,6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02%。弃权34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1,057,39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675%。反对1,579,6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95%。弃权344,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0%。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7,698,23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7%。反对1,057,6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0%。弃权510,3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1,413,092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60%。反对1,057,628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68%。弃权510,3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3%。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冯凯燕女士、丁嘉宏先生,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张隽律师、王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四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