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6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1 |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241,758,670 | 30.98 |
2 |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5,398,230 | 4.54 |
3 | 路牡丹 | 25,964,401 | 3.33 |
4 | 路漫漫 | 7,599,645 | 0.97 |
5 | 田中宏 | 7,002,950 | 0.90 |
6 | 李福忠 | 5,564,465 | 0.71 |
7 |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大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798,400 | 0.61 |
8 | 王明生 | 4,715,200 | 0.60 |
9 | 王连刚 | 3,995,200 | 0.51 |
10 | 蔡晓东 | 3,340,000 | 0.43 |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总的持股数量。
2、根据规定,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应当予以说明,但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持有股份数量为4,299,910股,持股比例为0.55%。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1 |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 | 241,758,670 | 32.45 |
2 |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5,398,230 | 4.75 |
3 | 路牡丹 | 25,964,401 | 3.48 |
4 | 田中宏 | 6,274,950 | 0.84 |
5 |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大旭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798,400 | 0.64 |
6 | 王明生 | 4,715,200 | 0.63 |
7 | 王连刚 | 3,995,200 | 0.54 |
8 | 蔡晓东 | 3,340,000 | 0.45 |
9 | 汪世祥 | 3,060,100 | 0.41 |
10 | 呼和浩特昌福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2,507,443 | 0.34 |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总的持股数量。
2、根据规定,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应当予以说明,但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持有股份数量为4,299,910股,持股比例为0.58%。
3、无限售条件股东“持有比例”为其持有无限售条件股数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总股数之比。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