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要求,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刘强先生、独立董事刘世水先生及董事张凤妹女士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学博士独立董事刘强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就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每项议案均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一)2024年1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第一季度季度计划》。
(二)2024年2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三)2024年2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2024年4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2、《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1季度工作总结及半年度计划》
(五)2024年8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公司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第3季度计划》
(六)2024年10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2、《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3季度工作总结及4季度计划》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1、积极推进年报审计有关工作。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年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年审计划的时间安排和重点审计事项的汇报。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保持了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的顺畅沟通,随时了解公司审计的情况,确保审计工作完成。在年报审计工作完成后,认真审阅了年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2、勤勉尽责完成定期报告的相关审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均予以认真审阅,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督促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4、推动及督促公司内控评估有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关注风险管理及内控工作,积极推动完善公司风险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完善内控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控自我评价。
5、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6、监督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加强内部指导和外部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