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4)第000171号
目 录 | 页 码 |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 |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3-4 |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4)第000171号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了和信审字(2024)第00023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披露要求,龙泉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龙泉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龙泉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龙泉股份实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相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龙泉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龙泉股份2023年度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披露龙泉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金往来情况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附件: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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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