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德酒: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18  天佑德酒(002646)公司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满足,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6.90 万股不得 解除限售,公司将对上述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6.9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6-036)。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 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9,107,974 股变更至476,338,974 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479,107,974 元减少至476,338,974 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后最终完成,注销完成后的股份总数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 号证券投资部

2、申报时间:2026 年6 月18 日起45 天内(9:3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 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尹启娟

4、联系电话:(0972)8322971

5、联系传真:(0972)8322970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