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动力: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6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 年4 月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 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 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0 日、2025 年4 月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和《回购股份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和《回 购股份报告书》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基于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 原则,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5.00 元 /股(含)调整为14.92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10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9)。
2026 年2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4.92 元/股(含)调整为27.10 元/股(含),同时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调整至2027 年4 月8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2 月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和《回 购股份报告书》中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和原则,公司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7.10 元/股(含)调整为27.02 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6 月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进展
1、公司于2025 年4 月24 日首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4 月25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公司于2025 年5 月7 日至2026 年6 月3 日期间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5 月7 日、2025 年6 月4 日、2025 年7 月2 日、2025 年8 月4 日、2025 年9 月3 日、2025 年10 月10 日、2025 年11 月5 日、2025 年12 月2 日、2026 年1 月6 日、2026 年2 月3 日、2026 年3 月3 日、2026 年4 月2 日、2025 年5 月7 日、2026 年6 月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股份 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关 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8)、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2)。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2,816,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061%,最高成交价为19.2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5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9,994,313.00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3,0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000 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 案不存在差异。
三、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实施回购。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最低限额,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提前届满。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于2026 年6 月16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提前 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有利于公司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资 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 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已回购股份共计2,816,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061%,已全部存 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在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 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公司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 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