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兴玩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欣先生、迟力峰女士、林海先生的独立性状况展开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陈欣先生、迟力峰女士、林海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在公司仅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未兼任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所涉及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干扰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因素,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相关要求。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