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5-04-25  凯美特气(002549)公司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履行了必要的事前审查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致同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项、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问题、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督促致同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持续跟进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重点、重大事项、风险判断、初步审计意见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结论进行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

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充分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