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园”)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上述减持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2026年3月5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年3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近日,公司收到创业园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止2026年4月29日收市,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创业园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4日 | 10.65-11.30 | 10.85 | 8,330,000 | 1.00 |
| 大宗交易 | 2026年3月6日 | 10.11 | 10.11 | 7,477,000 | 0.90 | |
| 合计 | 15,807,000 | 1.90 | ||||
创业园本次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其转增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创业园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创业园 | 合计持有股份 | 311,368,918 | 37.33 | 295,561,918 | 35.4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1,368,918 | 37.33 | 295,561,918 | 35.4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胡敏 | 合计持有股份 | 43,736,000 | 5.24 | 43,736,000 | 5.2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34,000 | 1.31 | 10,934,000 | 1.3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802,000 | 3.93 | 32,802,000 | 3.93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55,104,918 | 42.58 | 339,297,918 | 40.68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2,302,918 | 38.64 | 306,495,918 | 36.7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802,000 | 3.93 | 32,802,000 | 3.93 | |
若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的原因。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创业园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