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子洁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子洁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7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为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情况,提高议事效率,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紧急事项,须当天召开会议,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暂不向下修正“西子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3年7月27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5.895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向下修正“西子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3个月内(即 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3年10月28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西子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
议决定是否行使“西子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公司董事程欣在西子转债持有人-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回避:1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3年7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暂不向下修正“西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