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12  中顺洁柔(002511)公司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7,808,800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3、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407511 元/股。在 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0.0407511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因股份回 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月。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两个

5、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1,278,569,013 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持有的7,808,800 股公司股份),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52,421,329.53 元。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5 年度

2、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 记日总股本1,286,377,813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7,808,800 股后的股份数 1,278,569,0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 元(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369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82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41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5 月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5 月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股权激励限售股。

(2)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账号:08*****792)。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5 月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5 月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 数)×分配比例,即 \(52,421,329.53 元 =(1,286,377,813-7,808,800) 股 ×0.041 元\) 元 /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 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407511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407511 元/ 股=52,421,329.53 元÷1,286,377,813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07511 元/股。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

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 元/股(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12.4 元/股(含)调整 为12.3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2.4 元/股-0.0407511 元/股≈12.36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 年5 月1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 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0-87885678

电子邮箱:dsh@zsjr.com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