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邦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延国)

查股网  2025-04-29  润邦股份(002483)公司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于延国)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于延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北京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现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没有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四次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本人积极参加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历次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19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2024年8月19日,参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关于预计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以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尤其注重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努力保障其合法权益。通过定期与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并

向中小投资者传递公司发展方向与经营成果。同时,本人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文件,提升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专业理解,确保向中小投资者提供准确信息。此外,本人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倾听中小投资者意见,反映其普遍关心的问题,并督促公司管理层重视解决。同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督促公司依法依规披露信息,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多种机会到公司现场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投资情况等方面的汇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的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会议、参与讨论,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纳认真求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对外担保情况、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调查了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人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事宜。本人认为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本着谨慎、诚信、勤勉的精神,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监

管规则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参加会议、参与培训、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多方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里,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保持和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于延国

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