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14-00039号),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6,580,501.7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67,532,060.89元,实收股本769,168,67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公司对轨道交通业务的持续投入,承担了较高的财务成本,盈利能力较弱,特别是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市场拓展不及预期,未取得市场突破,资产使用效率低。2022年,新型磁悬浮系统研发项目、试验线及其配套工程完工结转至资产,公司在承担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的同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磁浮业务资产组计提
1.98亿元减值准备。
以上主要因素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未呈现良好的盈利能力,不足以弥补发生的期间费用,从而出现持续亏损,2022年亏损5.67亿元,使得未弥补亏损金额大幅增加。
三、应对措施
1、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改善公司资产质量
2022年,公司通过收购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光伏发电资产,切入光伏发电产业,确立了“先进制造+光伏”的主业定位。后续,公司将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基于现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和优势,依托控股股东四川发展在整合资源、业务拓展、资金获取等方面的优势,向新能源产业链上关键环节拓展延伸,同时加速推进低效资产处置工作,以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改善公司资产质量。
2、持续调整资本结构,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将依托控股股东四川发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持续调整资本结构,利用低效资产处置变现,降低债务规模,随着公司产业结构的逐步优化,公司将不断拓宽现有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
融资成本,保持债务规模和财务费率处于合理水平,提高盈利能力。
3、继续发挥盈利产业优势,加强内部管理提质增效
巩固传统桥梁功能部件盈利基础,提升光伏发电装机规模打造利润增长点。通过薪酬体系改革,提升人均效能,从严从紧控制办公经费和三公经费;继续做好压降两金工作,重点结合应收逾期款清收专项目标进行专项谋划,严控应收款总额和存货规模。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