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衡药业: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誉衡药业(002437)公司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4,980,100.25 元,盈余公积 为0 元,资本公积为755,423,598.76 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04,535,582.82 元,盈余公积为0 元,资本公积为413,293,060.26 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 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使用母公司的资本公积254,980,100.25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4 月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 告》。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 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 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㈠申报时间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5 月19 日-2026 年7 月2 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㈡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 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均需亲笔 签名)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㈢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进行债权 申报的债权人请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B 区裕华路融慧园28 号楼;

联系人:刘月寅、白雪龙;

联系电话:010-80479607、010-68002437-8018;

传真号码:010-68002438-607;

邮政编码:101318;

联系邮箱地址:irm@gloria.cc。

㈣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 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传真、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文 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