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森科技: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4  兴森科技(002436)公司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兴科”)的少数股东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学城集团”)已将所持有的广州兴科2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广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300,389,041.10元,项目编号为G32023GD0000246,该项目目前处于信息披露期。公司拟进场参与购买标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购买控股子公司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86)。

若公司最终被确认为标的股权的成交方,则需根据产权交易机构的公告和流程规定与科学城集团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拟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交易价款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尾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科学城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主合同项下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的尾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担保期限等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前述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前述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880569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8-9层

4、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5、成立时间:1999年3月18日

6、注册资本:168,954.6248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双面、多层印制线路板的设计、生产(生产项目另设营业场所,由分公司经营)、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8、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醒亚先生持有公司14.46%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9、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4,831,402,321.7911,888,295,338.85
负债总额6,618,218,211.474,858,830,365.40
净资产6,685,270,180.926,538,557,557.62
资产负债率44.62%40.87%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2022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3,988,432,616.745,353,854,994.29
利润总额109,096,475.86501,222,780.54
净利润190,457,718.73525,633,105.29

10、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11、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兴森科技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落实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有利于推进公司购买标的股权的进程,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1,581,962.2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241.94%,占总资产的133.07%%。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29,203.18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05%,占总资产的19.2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