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兴森科技(002436)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我们详细查阅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瑞林 王明强 朱 宁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